榆次区    太谷区    祁 县    平遥县    介休市    灵石县    寿阳县    昔阳县    和顺县    左权县    榆社县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晋中市检察机关一大波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时间:2018-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自强铸就荣光,谋发展谱写辉煌。12月5日,晋中市检察机关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的3名代表和5名被表彰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赴省检察院参加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三个三”工作思路,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年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强”党建引领,争先创优“铸”过硬检察队伍,齐头共进“促”检察工作提升,为促进左权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刑事检察一部紧紧围绕核心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狠抓案件质量,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办理的白瑞丰故意杀人案获省院精品公诉案例第三名;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作为,线索摸排、案件办理,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的认可。高检院以工作简报形式全国推广积极发动引导服刑、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做法。省院领导也对晋中摸排线索、提前介入、领导包案的做法多次予以表扬。

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顺应检察制度变革、监督格局重塑、工作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着力更新监督理念、逐步完善工作格局、持续狠抓执法办案,全面推进基层院建设,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队伍整肃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控申部门连续三届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院党支部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是1978年恢复重建检察机关全省第一个挂牌办公的县级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曾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并将荣誉保持至今。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荣誉称号,省院为其荣记集体二等功。2007年以来一直是市级文明单位。40年来,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高检院工作部署,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和法治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8月,与相关单位共同组建了晋中市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拯救迷途少年》,报道了晋中市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借助社会力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通过组建关护基地和培训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査员,开创了“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由于工作出色,2016年5月被高检院表彰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2018年荣获“山西青年五四奖状”,在山西省未检业务考评中,未检工作连续四年名列全省前列。

王亚墨同志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山西省涉法涉诉积案清理先进个人”、被省人社厅和省妇联授予“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刑检四部支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集体。作为山西省检察机关首批刑事申诉业务尖子,王亚墨同志业务精通,案件质量过硬,工作受到省院、高检院领导的肯定。特别是其办理的王某申诉案件得到省院、高检院领导的高度评价,案例分析材料被省院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办理的张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案件经验材料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李志红同志从事检察工作八年来,思想上、工作上均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她政治素质高,执法能力强,注重法律专业及相关知识的积累,并努力与办案实践相结合,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办案中,对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严格把握案件重点领域,深入思考,勇于实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达三十余件。

王生芬同志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被平遥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一等功,被省人民检察院给予嘉奖;被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勤恳工作,任劳任怨。履职尽责中,“韧”是她工作之特色;在理论学习中,“钻”是她学习之本色;在脱贫攻坚中,“小草”是她做人之目标,她以实际行动诠释自己的人生,用实际成效回报组织对她的信任。

胡国艳同志连续多年被榆社县检察院、晋中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曾被晋中市十部门联合授予“第七届晋中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曾获全市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暨公诉人抗辩赛一等奖。参与查办的灵石县县委原书记杨某、榆次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省检察院给予嘉奖。2013年至今她所负责的公诉业务,全市考评中从后位上升至全市第二名,设在公诉下的未检业务,2017年业务考评位列第二名。本人也被评为2017年榆社县院优秀员额检察官,工作中的佳绩,得益于业务的精进,更得益于全体公诉人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

 

 
网上服务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办案数据公开
预决算公开
信访接待
法律法规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听证网
互动平台
晋中检察官方微博
晋中检察今日头条
晋中检察微博
晋中检察微博
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
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969号

邮编:030600 举报电话:0354-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晋公网安备 140723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