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检察调研理论研究成果获选获奖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强调,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取得突破,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甚至要超前。近年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示范作用,将调查研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带动撰写出一批质量高、针对性强、兼具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拓展。
12月8日至9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山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篇论文获奖并入选年会论文集。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集体,在年会上作了题为《 理顺机制,搭建平台,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的经验交流发言。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撰写的《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证分析——以山西省J市为例》一文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市院刘群副检察长撰写出版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视角下行政不作为诉讼研究》获评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撰写的论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检察监督路径》获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在年会“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问题研究”学术研讨单元作了主题发言。
第六检察部姚永丽参与撰写的论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相关问题探析——以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山西省晋中市检察机关磋商办案情况为分析样本》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宇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魏伟等撰写的论文《检察听证实践应用与完善思考——以J市检察机关听证实践为样本》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郝瑞冬、李添、刘晓锐等撰写的论文《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机制研究》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持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在破难题、解新题上踔厉奋发、久久为功,奋力开创晋中检察理论研究新局面,为推进晋中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