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节、“两会”召开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1月19日下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带队深入晋中市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中林,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参加检察。
检察组实地察看了会见室、总值班室、监区、谈话室等场所,重点对各项监管制度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安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相关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等情况进行了检察监督。
检察组听取了看守所关于春节期间监管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看守所春节期间值班、警力配备等情况,并深入驻所检察室指导工作。周东曙对市看守所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要依法履职尽责、忠于职守,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同心协力维护好春节期间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责。看守所安全无小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理,节日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监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二是要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看守所安全无事故。
三是要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和教育改造质量,做好心理教育疏导,按要求改善在押人员生活饮食,体现人文关怀。
四是要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驻所检察人员要始终坚持和贯彻“在监督中增进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的工作思路,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